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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父母呢 (第2/2页)
说出去的话,就如泼出去的水,既然买家已经说要了,那就卖了吧。 如果是按照正常价格来成交的话,这宅子至少都要卖到两千五百贯以上,遇到喜欢的,甚至三千贯都有可能。 不过……屋子里有一些珍贵的桌椅摆设什么的,这并不包括在卖宅子的价钱内。 夭夭听到了对方的话,也是并不在意,说道:“我也没想要,就这空宅子,两千贯成交,行的话,现在立刻就去办。” 中年留着胡须的大叔看对方这么豪爽,也是当即就拍案答应了。 两人成交速度之快,让彩云拉都拉不住,而买卖宅子,当然要有公证。 中年留着胡须的大叔拿出自己的房契,然后到官府,而夭夭这边,也要出一个人,最后,夭夭选了彩云,作为房子的拥有人。 双方很快就到官府重新签了一张房契并且缴纳契税进行备案。 为此,夭夭又不得不花了六十贯。 这个时代,很多人买卖房屋根本不改户主名字,虽然已经有了相应的制度,但是因为房屋买卖备案的税实在是太高了,所以没有人愿意到官府备案。 但不管怎么说,还是把自己的名字改了,要安心一些。 不然,到时候房契不见了,被人冒用了,都没地方去申诉。 当然,心疼的自然是彩云。 而且……姑娘就这么信任她? 这倒不是夭夭信不信任的问题,而是…… 两千贯在她眼里确实不算什么,她要是想的话,随时都可以拿出另外的两千贯。 所以,你可以将她视为有钱,任性。 更重要的是,她是黑户口,官府一查,就很容易查出来。 用她的名字来买宅子,这就是在作死。 不过,真要算起来的话,到现在为止,她也算是在辰都生活了三年了,按理说,取得户籍应该不再是问题。 只是没有人给她引荐。 就算有人引荐,自然也是需要承担风险的。 可惜妈妈死的早。 不过,一个月后美凤院要给所有人废除妓籍,这或许是一个不可错过的机会。 回去的路上…… 听说了她并没有辰国的户籍以后,彩云也是好奇地道:“那姑娘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吗?” “嗯。” “那姑娘你难道就没有半点记忆吗?” “没有。” “父母呢?” “没有。” “兄弟姐妹呢?” “没有。” 看着姑娘一脸乐观、天真的样子,彩云却是不禁可怜起姑娘来,她知道,表面上姑娘看似好像没什么,但实际上,肯定还是希望能够见到自己的亲人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个人住在一个小院子里,没有家人、没有朋友。 或许…… 这也是为什么姑娘一点都不藏私的原因吧。 姑娘之所以想教绮菱古筝,是因为她在这里真的无依无靠。 她只是想多一个像绮菱那样的朋友。 看着姑娘一路上走走停停,手里还拿着一串糖葫芦,彩云也是暗暗地发誓,自己一定要保护好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