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八十一章 猎物 (第1/2页)
book chapter list 因为晚上要让球迷球员和家人一起过圣诞,因此圣诞大战的比赛时间大多安排在下午。 甘国阳在美国已经好多年,但还是吃不习惯美国的食物,对他而言有些美式餐厅的东西哪是人吃的,老家猪吃的都更香。 在旧金山他吃惯了甘有为做的菜,在斯波坎斯托克顿老妈的厨艺也不错,到了波特兰甘国阳选择自己做饭。 他会列一个菜品清单给家政钟点工,让她每周去两次波特兰最好的商超购物,每天的品种、分量甘国阳都计算好了,让钟点工分门别类清洗干净收拾好,放在冰箱里。 甘国阳特地买了一个超大的冰箱,能装一个人进去的那种,塞满了各种食物原材料。 他还从旧金山甘家菜馆带来了足够的烹饪调味料,只要主场作战,中午他一定会好好给自己做一顿饭。 在客场他尽量找当地有名的中餐厅吃饭,实在找不到,找家麦当劳或者肯德基对付一下也行。 篮球运动员能量消耗巨大,海量的训练,高强度的比赛,还有高频次的长途旅行,吞噬着球员的健康。 能在职业赛场打熬五年以上的,身体素质都是顶级中的顶级,而为了维持良好状态,好的食物和睡眠必不可少。 那时候NBA还不讲究什么健康科学饮食,球员们大多爱吃什么就吃什么,吃饱就行,像巴克利吃汉堡,阿奎尔吃松饼。 还有人习惯不好,比如德雷克斯勒这家伙因为喜欢睡懒觉,长年不吃早饭,一般就吃个香蕉弄点橙汁对付一下。 有的球员不仅不好好吃饭,还使用违禁药物,酗酒,夜夜做新郎,然后能在联盟坚持十多年,成为全明星,身体简直禽兽一般。 甘国阳这副身体已经是禽兽中的禽兽了,但他相当爱惜自己,吃的比较健康,虽然中餐油烟较重,但糖分低热量少,烹调时稍加注意完全没问题。 上午的训练和准备会结束后,中午甘国阳到家自己煮饭做饭,吃过后稍微休息一下,便开车去往纪念体育馆,早早进行赛前准备。 甘国阳心想幸好抚西放假回洛杉矶了,不然中午要是忍不住想一起睡一会儿,影响下午的比赛状态就糟糕了。 一点钟甘国阳抵达了纪念体育馆,球场的工作人员都认识甘国阳,早早为他准备好了篮球架,甘国阳要进行赛前的热身练习。 他独自一人在纪念体育馆的球场上进行投篮练习,从篮下开始,出手的位置逐步向外,一直到三分线,20分钟一组,一直投不停。 完成两组后,他开始左手、右手的勾手练习,和投篮一样也是从篮下开始,左右交替,一直勾到20尺左右的距离。 有时候他觉得好玩也会勾到三分线,因为担心拉姆齐教练心脏受不了,所以一般不这么玩。 一个半小时的手感热身结束,开始有队友抵达体育馆,甘国阳收起球,到观众席的过道上跑圈。 他喜欢在观众席过道上跑圈,这时候他可以沉下心来思考,思考今天的比赛应该怎么打,想象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 赛前他吹牛说要让桑普森体验一下被他打败的滋味,可不是随口说说,而是要付诸实践的。 桑普森显然不是随便打打就能击败的对手,他是在甘国阳之前拿到大学生篮球几乎所有荣誉的明星超级中锋。 一句谎言需要千百句谎言去弥补,而一句牛皮也需要许许多多汗水和智慧去实现。 赛前甘国阳反复观摩过火箭队的比赛录像,观察桑普森和奥拉朱旺的打球方式,火箭的战术风格。 虽然桑普森个子更高,但当双塔同时在场时,桑普森往往担当大前锋,这让火箭在四号位上有很大的身高优势。 据甘国阳对录像的观察,桑普森的投篮出手比奥拉朱旺更加稳定,一旦投出手感,在中近距离的跳投相当致命。 他的弱点显而易见的是对抗,太瘦了一些,这导致他在大学能打出统治级表现,到了对抗能力更强的NBA便缺少了统治性的表演,有时候会被对手野蛮的内线搞得很难受。 从他的罚球能看出来,场均5个罚球,百分之六十多的罚球命中率,杀伤力不足。 作为对比,奥拉朱旺第一个赛季场均就有6.7个罚球,并且他的出手比桑普森少3个。 「整体风格是偏外的高个内线,脚步灵活,速度快,手感好,缺乏对抗……看样子还是老方子,先上对抗。不过一味上对抗也不行,要看裁判哨子的脸色,技巧和别的方面还要想想办法。」 甘国阳一边跑着,一边在脑海中构思对付桑普森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