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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八章 与秦桧的合作 (第2/2页)
话,到现在这个程度,改不改变剧情,对于黄崇没啥关系了,至少他意识上是这样认为的。 是的,黄崇现在已经满足了。 一直以来压在自己身上最大的山已经被搬掉,自己不用再藏头露尾,武功方面,自己算是这个世界顶尖的存在,地位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已经算是人生巅峰了。 改不改变剧情,黄崇自认为,不重要了。 黄崇没有将肖清芳的身份告诉武则天,根本原因是为了自己,因为李守信从头到尾根本不知道肖清芳的存在,他只知道自己有个二师姐。 简单说,就是黄崇只将自己在这个世界能够获得的信息告诉武则天,不夹带私货,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上保证自己的安全。 不过相信以武则天的功,飞向哈斯奴儿。 “来,过两招!” 经过这半年多的观察,哈斯奴儿确实是已经完全听从了自己的命令,变成了自己最忠实的仆人。 黄崇双手呈爪,自上而下,犹如一头捕猎的雄鹰,攻向哈斯奴儿。 哈斯奴儿的行动也很敏捷,两个连续的后空翻,躲过了黄崇的攻击,四肢着地,腰部拱起,犹如一头猛虎一般盯着黄崇。 “吼!” 发出一声嘶吼,哈斯奴儿扑向黄崇,双手犹如一双虎爪,发起一波快攻。 “不错,有长进。”黄崇格挡着哈斯奴儿的攻击,嘴中赞叹道,显得非常轻松。 哈斯奴儿和黄崇两人的招数套路完全不同,哈斯奴儿虎爪功刚猛迅疾,以速度和力量取胜,而黄崇的招数,以巧克力,后发制人。 可以说完全就是两种极端的武学。 哈斯奴儿的虎爪功自然是黄崇教给他的,这是当初吉利可汗留给黄崇的武学,当初吉利可汗离开幽州之前,知道黄崇喜欢武学,就自己整理了一本武学心得给黄崇,里面记载了突厥武学的精髓。 突厥武学纯粹靠自身的力量和速度,以速度和力量取胜,技巧性不强,黄崇就将其传授给哈斯奴儿。 砰! 一掌打在哈斯奴儿的腹部,将其掀飞,不过因为用了巧劲,所以他并未受伤。 “用武器吧。”黄崇说道。 哈斯奴儿取下放置于马鞍旁的铁鞭,这是黄崇从越王宝藏中取出来的好东西,据说是尉迟敬德生前打造的,用特殊金属锻造而成,重达五十斤,虽然比不上凤翅镏金镋,但是携带方便,加上没有嗑药,这个重量也比较合适。 “来!”黄崇也抽出龙泉剑。为了保险起见,黄崇其实还真的就给秦桧来了一点“移魂大·法”,算是上一道保险,当然并不是完全催眠,因为那样注定无法持久,黄崇就是稍微引导一下秦桧的思维,让他不会地黄崇抱有太大的仇恨。 主要还是威胁,不,叫做合作,以生命为代价的合作。 你也以为这样就结束了,显然不可能,黄崇可是当过皇帝的人,胃口大得很,除了物质方面,在临川官员的任命、卧虎庄船队的出海等方面问题,黄崇和秦桧也充分地“交换”了意见。 黄崇这十年来从来没有停止过发展卧虎庄的势力,毕竟只有自己的拳头足够硬,才能够有话语权,在这片土地上,如果能有两个口的庇护,那无疑会发展得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