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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老赖(7) (第1/2页)
姑娘姓兰,单名一个雪字。 这名字颇具琼瑶风格,所以吴端一下就记住了。 兰雪十分腼腆,落座之后警觉地四下看看,虽然没有熟人,但她还是不安,手不停地搓着衣角。 “您有什么想问的,就赶紧问吧,公司中午吃饭时间有限。”兰雪道。 吴端放下手里的三明治,擦了擦嘴,“行,先说说你跟林蔚分手的事儿吧。” “分手……”兰雪自嘲似的笑了一下,“我都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了,光分手就断断续续分了快一年。” 吴端有点不能理解。 兰雪解释道:“刚开始跟他在一起,是因为他这人挺有意思的,特幽默,再加长得也不差…… 可是接触下来发现他游手好闲坐吃山空,是,他家拆迁补偿了点钱,但家里就算有金山银山,也顶不住他在外头胡吃海喝地瞎玩啊。 我也劝过他,每次他都答应得好好的,什么找份工作班啊,这话都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后来我看劝也没用,他这好吃懒做的习惯,也不是我一个人能改变的,我就跟他提分手。 你能理解的吧?警官,毕竟我要为将来打算。” 吴端还真不大能理解,他觉得可能是自己老了,跟不年轻人的逻辑了,谈恋爱不是应该先了解清楚对方的情况吗,比如是干什么工作的,两个人稀里糊涂在一起,这算怎么回事儿? 这就是传说中的快餐文化? 吴端不禁又想起闫思弦的行为,心里乱成一锅粥。 他很快调整好情绪,做出一副“完全理解”的样子,示意兰雪继续说下去。 “我提分手,他不同意,我都不记得提了多少次,反正每次他都跟我闹,我们家堵门什么的,我记得有一次吵架,我想开车走,他直接躺我车前头,跟碰瓷似的。 您说,就这样的人,哪个正常的女人能跟他在一起? 我都怀疑,我要是不跟他分手,哪天他一冲动,会不会把我给杀了。” 兰雪喝了一口咖啡,继续道:“哦,对了,这些事儿我的邻居应该知道,林蔚有一回在我家门口不走,大喊大叫的,还是邻居大哥把他给赶走了。 您要是去问他的朋友,肯定都不知道。 林蔚就是在我面前闹,前一秒还跟我哭天抢地打滚撒泼,下一秒……比方说他朋友要是来个电话,他能瞬间变得特别正常,没事儿人似的在那扯淡,等挂了电话,一秒恢复作天作地,继续跟我闹。 奥斯卡没给他发个小金人,都委屈他了。” 兰雪的语速很快,她赶时间,而且,吴端能感觉到,这些不满已经在她心中压抑了很久,几乎不用组织语言,她就能有条有理地说出来。 吴端甚至能想象到,她跟朋友闺蜜说起这个奇葩前男友,大致也是现在的样子。 “那你现在的男朋友呢?不,应该叫未婚夫了吧?你们在一起的时候……” 兰雪立即道:“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已经跟林蔚分手了,是他还单方面纠缠我。” 意识到自己在这个问题太敏感了,兰雪又解释道:“林蔚三天两头威胁,说要找我未婚夫,还说要揍他,被他吓唬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是真怕了。” 吴端问道:“2月4号到2月15号之间,你见过林蔚吗?” “2月4号见过面。” “你这么确定?” “我知道,过去挺长时间了,不过,因为2月4号是我未婚夫生日,而且正赶过年前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