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帝国争锋_第一百二十六章 热帖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二十六章 热帖 (第1/2页)

    战役结束之后,关于战役的议论渐渐减少。不过大家对于排名功勋榜第一名的诺国的谈论却并没有降低多少热度,不仅仅是因为李存孝被证实花落诺国,也不仅仅是因为诺国刚刚升级为中型侯国,以及李诺开启了武侠人物,更是因为李诺在论坛上发布的一个新的帖子。

    ………………………………………………

    帖子的内容如下:

    诺国医馆发布新的任务,招聘医师副职业玩家制作八味地黄丸和麻沸散。材料由诺国提供,玩家只需负责制作,酬劳为成品的五分之一。

    四十级以上玩家,在诺国有过招募士兵的经历,有优先采购诺国两大特产的权利。且招募士兵越多,单次可购买丹药的数量越多。

    ………………………………………………

    帖子的内容倒是很简单,但是因为诺国的影响力,引起的热度却还不小。

    “这下终于不用每天排队去抢购了,有了这个任务,以后PK、打BOSS就更有保障了。”

    “既可以免费提升技能等级,又能获得任务报酬,何乐而不为。”

    “李诺这一手,诺国将会拉大和普通玩家的距离。”

    “李诺这样做,怕是有绑架的嫌疑吧,在哪里招募士兵是我的自由!”

    “没人强迫你在诺国招募士兵,你可以按照以前的方式购买啊,实在不行做任务就行了。”

    “以诺国对玩家的吸引力,这样以来,其他领主玩家更没有活路了。”

    ……

    每个玩家可以就职两个副职,自从系统升级以来,已经有不少玩家选择好了副职,铁匠、医师类的副职是在玩家之中最受欢迎的,前者可以打造装备,后者可以治疗和制作各类丹药。

    当然也有很多玩家没有就职副职业,或者只选择了一个。本来为了提高吸引力,李诺还想把就职副职业的费用给玩家免了,后来想想就算了。

    毕竟这个吸引力已经足够了,不怕玩家不来,而且就职副职业学习技能的费用还不低呢,就职医师副职需要一千金币,也算是对诺国财政收入的一向补充,所以李诺才放弃了。

    而且思之再三,李诺没有把仙杏作为其中一个条件,如果李诺把仙杏的属性曝光出去,以可以购买仙杏作为条件,恐怕不仅是自由玩家,就连领主玩家也会心动吧。毕竟,仙杏可以提高旗下武将的属性。

    不过,仙杏的成熟还早,需要两个多月,所以李诺也没有着急,把这个条件也放下了。

    自从李诺的帖子发出来之后,诺国的传送费用就开始激增,足以证明李诺的判断是正确的,以现在的条件,对玩家的吸引力已经足够了。

    当然,虽然李诺正在新建一个专门针对玩家招募士兵的兵营,但是李诺知道,现在基本上不会有什么玩家在这里招募士兵的。

    因为虽然已经开放了自由玩家的募兵权限,但是现在达到40级的玩家还不到10个,所以李诺也不指望这个新兵营可以为诺国带来什么收获。

    之所以新建一个兵营,是为了不让玩家的募兵影响诺国正常的军事建筑运转。就像医馆一样,杏林之中,新的顶级医馆已经在修建之中,后天就会修建完成。到时候诺国的所有医师都将会搬迁到新的医馆之中,原有的顶级医馆,专门用作玩家医师制作药品的场所。

    对于这样的盛事,李诺当然也不愿错过,带着小白也转悠到医馆面前,看看这个帖子带来的影响到底是怎样的。也主要是因为,诺国的军政大事都已经安排好了,都有顶尖的人才负责处理,李诺可以继续当自己的甩手掌柜,所以才这么清闲。

    来到医馆面前,李诺就发现医馆简直就变成了菜市场一样,出现的玩家人山人海,从诺国的驿站方向,不断涌向医馆之中。人声鼎沸,中间还夹杂着女玩家被人吃豆腐的尖叫声,李诺忍不住掉了一头冷汗。

    不过,不用担心医馆装不下这么多玩家。医馆本就可以为玩家提供制药场所,而且像校场一样,是在虚拟空间中制作,不用担心人数太多装不下或者会互相影响,毕竟这个空间是独立的。

    而嘈杂的声音中,李诺也隐约听到了一些玩家之间的对话。

    ………………………………………………

    “老张,你也过来了?”

    “是啊,上次我和几个朋友去推BOSS,就因为回血的药补充速度太慢,结果团灭了。所以这次诺国一发布这个任务,我就非常感兴趣,这次一次性多积攒一些八味地黄丸。你呢,也是为了八味地黄丸啊?”

    “不不,我是为了麻沸散,排队虽然也可以买,但是一次只能购买一个,所以干脆准备去接麻沸散的任务。”

    ………………………………………………

    “青菜,你们几个也过来了,之前我还听说你们第三分盟的要去集体练级的嘛。”

    “怎么,王凯,只允许驻扎在诺国的第一分盟来接任务啊,咱们总军团长张钗可是李诺的朋友,他发话了,我们各个分盟的肯定都会来支持啊。”

    “是啊,王凯,我们其他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