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免礼_第177章 赎身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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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7章 赎身 (第2/2页)

  高媛媛对这首歌很是喜欢,一连唱了三遍才肯罢休,末了,难掩欣喜且又颇为矜持地对吴驰道:“吴公子,可愿意将此歌赠与妾身?”

    看吧,千年之前的古人便有了知识产权的概念,而千年之后,一对农民工组合靠着汪老板的一首《春天里》红遍了大江南北,这对农民工红火了之后,不单不付给汪老板歌曲的版权费,还在各种场合表态说是他们两个唱红了这首歌,汪老板理应感谢他们两个。更过分的是,当汪老板收回了版权,禁止这哥俩再靠《春天里》这首歌赚钱时,天朝臣民居然一致反对汪老板。

    差距啊!

    吴驰不置可否,起身与一旁拿来琵琶,重新坐回了原来位置,拨了个和弦,开口唱起了另一只歌,《我愿意》。

    人类进化千年,最大的改变就是与男女之事的越发不要脸,《传奇》这首歌的表达还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但《我愿意》便极尽赤果。

    尤其是副歌部分的歌词,我愿意为你忘记我姓名,就算多一秒停留在你怀里,失去世界也不可惜。

    太浪,毫无羞臊!

    而且,如此赤白的表达,一点的文学修养都没有。

    但是,这些缺点或是说问题,并不能掩盖了其结果,越是这种赤白的表达,就越能撞击到人的心灵。

    至于那些掩耳之辈,无非就是一帮装逼犯而已,而且,装的那是那种最烂的逼。

    高媛媛再次陶醉。

    不由分说,立刻抚琴复唱。

    唱至最后副歌的高潮部分,一双传情之目居然闪烁出晶莹的泪花来。

    有故事的女人啊!

    吴驰在心中做出了这样的感慨。

    也是没经验,更是心善。也不想想,但凡做了这一行的女人,哪一个的身上,没那么几件令人唏嘘不已的故事呢!

    “多谢吴公子赠歌。”

    这首《我愿意》,高媛媛只唱了一遍,不是不喜欢,而是一遍唱罢,已然哽咽。

    吴驰轻叹一声,道:“这些歌曲小调对我来说实在是不名一文,只是,姑娘若仅在这画舫中唱,岂非暴殄天物?”

    高媛媛甚是凄美一笑,道:“妾身不在这画舫之中,又能安身何处?”

    吴驰道:“我与金陵开办了一家场所,名曰天上人家,其中,便有歌唱舞蹈之场所,若是姑娘愿意,吴某可辅助姑娘成为大唐国最为璀璨的一颗明星。”

    高媛媛幽叹一声,道:“公子美意,妾身心领,只是媛媛自小卖身,实无自由。”

    吴驰呵呵一笑,道:“不就是赎金吗?多少?本公子出了这笔银子就是。”

    高媛媛明显一怔,抬起头,扑朔着双眼,看着吴驰。

    吴驰再道:“只要那老鸨敢要,本公子就出得起,皱一下眉头,我就不姓这个吴!”

    高媛媛原本清亮的眼神忽地暗淡下来,低沉着声音,道:“妈妈说,没有纹银一万两,谁也不可能将妾身赎走。”

    一万两?

    吴驰暗自倒吸了口冷气。

    但脸上却是一片淡然:“才一万两啊!你妈妈在哪?本公子今晚就要将你赎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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