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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碧血扬州五 (第2/3页)
兵还是步兵,都直接遭到了震天雷的打击,每一声爆炸,都有敌兵应声栽倒。硝烟弥漫之中,瞬间就是数百人如同割麦子一般倒下,冲上来的前排敌军被震天雷一扫而空,到处都是惨叫和哀嚎之声。 但大军冲击的惯性是巨大的,尤其是双方已经接近到震天雷的投掷距离,这就意味着已经是贴脸作战了。 无数的骑兵穿过了爆炸的烟雾,踩着同伴的尸体,嚎叫着继续进攻,汉军步兵也疯了,不知道是二百两黄金起了作用,还是他们也觉得现在放弃太可惜,也看着就要拿下码头了。敌军不顾伤亡,反而加快了速度,大有一鼓作气之势。 “全体上刺刀!”高衡怒吼一声,咔嚓一下,所有的兴华军火铳手抽出了腰间的刺刀,咔嚓一声装在了四四式的铳口上。 “长枪手!顶住!” “杀!” 八百长枪兵手中的长枪前指,壕沟一下子变得跟刺猬一样,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枪头。 噗噗噗,长枪刺入人体和战马身体的身影发出,冲在最前面的草原骑兵需要面对的是密集的枪阵,战马的脖颈直接被长枪刺穿,马背上的骑士虽然拼命用手中的兵器格挡,但是枪阵的威力就在于,在某一个点上,每一个敌军骑兵要对付的可能是数杆长枪,甚至更多。 有道是双拳难敌四手,草原骑兵的个人武力就算是再强,也不能抵挡如同毒蛇吐信一般,不知道从何处刺过来的长枪。 唏律律,一声战马的嘶鸣传来,一匹战马直接被刺倒,骑士从马背上摔下,打了个滚,刚要起身,只听砰的一声,一名上好的刺刀的火铳兵瞄准他打响了火铳。骑士的身体歪斜了一下,吐出一大口黑血,眼前一黑栽倒在地。 守军阵中,不少射完了箭支的福建水师官兵扔下开元弓,抽出腰刀或是匕首,伏低身体在枪阵中穿梭,只要是被打下马的草原骑兵,他们直接上去就是一刀,趁着敌人来不及起身的时候直接要了他的命。 不能不说,这些跟在郑芝龙身后的老兵,都是海盗出身,海盗别的不敢说,具有极强的冒险精神,也就是胆子特别大,虽然战况无比激烈,但是他们依然悍不畏死,甚至敢前出作战,收割敌军生命。 数名骑兵从马上掉落,有的人躲过了长枪和火铳的致命打击,起身后纵身一跃,跳进战壕之中跟守军近战搏斗起来。 当的一声,一名草原骑兵使用手中弯刀格开了刺过来的长枪,反手一刀将一个来不及收回长枪的明军劈倒。 长枪的优势在于远距离作战,像这种贴身近战,使用长枪反而无法对付近在眼前的敌军。这草原骑兵膀大腰圆,看起来应该是个百夫长之类的军官,武艺颇为高强,转瞬间就干掉了三四个长枪手。 正当他狞笑着迎向下一个明军的时候,斜刺里,一名兴华军火铳兵挺起刺刀就冲了上来,端起刺刀瞄准那草原兵的咽喉就是一个突刺。 这一招对于兴华军的每一个士兵来说都已经是演练了成千上万次,哪怕是在睡梦中,他们都在复习这个动作,突刺已经成为了火铳兵的本能。 对于高衡来说,有了领先四百年的见识,和后世特种兵的经验,在战场上,最简单的杀招往往最致命,招数不用太复杂,像是兴华军的步兵,只要把突刺这项技能刻在肌肉记忆里,最起码在战场上一对一是绝对不落下风的。 果然,按照以往的经验,这百夫长觉得自己的刀肯定能格开对方的兵器,可是这一次他显然是失算了,他眼看着对方手中的不知名武器刺了过来,但是自己的刀就是慢了一步。 “呃!”他的喉头发出了咯咯的声音,只觉得喉咙和鼻腔里有液体上涌,随即一股鲜血喷了出来,兴华军士兵的动作非常快,刺刀准确刺入了敌人的咽喉,紧接着他用力一抽,肉眼可见百夫长的